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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民互动
信件内容 | |||
流水号 | 20180102004 | ||
标 题 | 关于在中心广场架设照明灯光的建议 | ||
性 别 | 男 | ||
地 址 | 中学路 | ||
写信时间 | 2018年01月02日 | ||
信件内容 | 略阳中学广场及北街步行街工程很好,提升了我县的城市形象。每次路过,都有一种很美的感觉。在此感谢政府在市政建设上的有所作为。唯一不足的地方,就是东门广场一到晚上一片漆黑,与灯火通明的步行长街形成反差。东门楼子是县城的一大景观,外地游客来看不见真容,广场上儿童游乐也不方便,有单位或组织举办个活动也没有照明等待……一个宽敞的地方弄得黑漆漆的,与核心城区极不协调。 建议在广场中心架设照明大灯,象山宾馆前门那种,既美化了夜景,也方便了孩子及老人们活动,还可以方便团体夜间公益活动。如此,城市面貌会更加辉煌,夜间走过也不会心有阴影。 | ||
办理情况 | |||
处理状态 | 已处理 | ||
回复内容 | 你好,感谢你的建议。东门广场照明是委托城市照明专业单位设计,设计方案征求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,多次修改完善,经县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定,建成使用的。 略阳县住建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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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时间 | 2018年01月12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