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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内容
流水号 20180102004
标    题 关于在中心广场架设照明灯光的建议
性    别
地    址 中学路
写信时间 2018年01月02日
信件内容      略阳中学广场及北街步行街工程很好,提升了我县的城市形象。每次路过,都有一种很美的感觉。在此感谢政府在市政建设上的有所作为。唯一不足的地方,就是东门广场一到晚上一片漆黑,与灯火通明的步行长街形成反差。东门楼子是县城的一大景观,外地游客来看不见真容,广场上儿童游乐也不方便,有单位或组织举办个活动也没有照明等待……一个宽敞的地方弄得黑漆漆的,与核心城区极不协调。     建议在广场中心架设照明大灯,象山宾馆前门那种,既美化了夜景,也方便了孩子及老人们活动,还可以方便团体夜间公益活动。如此,城市面貌会更加辉煌,夜间走过也不会心有阴影。
办理情况
处理状态 已处理
回复内容

  你好,感谢你的建议。东门广场照明是委托城市照明专业单位设计,设计方案征求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建议,多次修改完善,经县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审定,建成使用的。
  东门广场系仿古休闲街区,需营造恬静、柔和、朦胧的思古氛围,灯光照度要求有别于象山路、步行街等商业街区明亮、繁华、热闹的商业购物氛围。
  儿童、老人、游客在东门广场的游乐、观赏夜景活动也应该有别于白天,不宜吵杂、喧闹、扰民。单位夜间举办公益活动很少,确有必要,采取临时照明措施即可。
 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照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略阳县住建局

处理时间 2018年01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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